1#-14#,其中1#-6#为高层丙类厂房,共七层,7#-14#为多层丙类厂房,共四层,15#楼为单层传达室及消控室,16#楼为单层垃圾房等,另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给排水、围墙、景观绿化等工程,总建筑面积116027.1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527.1m2,地下建筑面积12500m2,计容面积122171.7m2。
本工程全过程咨询包括项目管理、施工监理、预算审核,具体服务范围有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从签署咨询服务合同后的本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方案,对工程建设开展全过程管理:办理工程所有还没完成的前期管理工作、报批报建工作,负责工程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合同管理,负责全过程的档案收集与管理,负责竣工备案、移交、资料归档等相关手续,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协调管理,做好各类计划的制定、下达、组织实施以及月度工作报告与工作总结;协助承包单位工程结算,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财务决算等相关工作。提交完整的工程管理档案资料、项目全过程大事记及相关的影像文件等资料。
(2)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等阶段的相关工程监理服务等工作。
(3)预算审核:1、负责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审核服务工作,依据审查结果提出调整意见并调整预算,并出具造价咨询成果报告。2、对施工图设计图纸做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的选用与组价、取费及材料价格的确定等内容做评审,必须对项目重新建模套算,严禁根据编制单位提供的底稿简单套换定额。
(1)项目管理服务目标:①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验收标准,严控安全事故并确保工程验收合格通过;②按整体进度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③项目工程建安投资控制在批复的建安概算内。
(2)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验收标准,严控安全事故并确保工程验收合格通过。
3.4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允许超出2家,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元;收款单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3;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平湖支行;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超级网银除外)、保险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9时00分。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备开展相应专业咨询服务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类全过程咨询项目业绩(咨询内容必须含监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包括①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②经行政主任部门盖章的备案证明复印件(如中标通知书等,公证书不予认可);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两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委托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如上述证明资料中均未注明工程规模、项目类别等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或行政主任部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土木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师)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监理负责人(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造价负责人:土木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网站(,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会议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18楼1801室-14传真: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2)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形式的,各投标人通过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进行在线办理,登录网址为客服电话:、。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筑设计企业同意且最多不允许超出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筑设计企业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筑设计企业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筑设计企业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筑设计企业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均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总监项目锁定状态小于2个项目。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资格)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筑设计企业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任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