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举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以会集竞价买卖方法回购股份计划的计划》,附和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经过上海证券买卖所体系以会集竞价方法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施行职工持股计划或股权鼓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越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越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经过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发表的《关于以会集竞价买卖方法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矩》《上海证券买卖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发展状况公告如下:
到2024年10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份额为0.4562%,购买的最高价为10.22元/股、最低价为6.39元/股,已付出的总金额为5,997,048.00元(不含佣钱等买卖费用)。
公司将严厉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矩》《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逐个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商场状况择机做出回购决议计划并予以施行,一起依据回购股份事项发展状况及时实行信息揭露发表责任,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